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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8-11-22 15:32:35 来源: 点击:


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招收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我校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获评A类学科总数为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政治学、哲学获评A,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获评A-A+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

2019年有83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118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我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两种:普通招考、推荐免试硕士生;我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仅为普通招考。招生人数不占用国家下达计划,名额不预设上限。

一、 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关于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 学生身份须为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港澳台生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香港地区: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

澳门地区:澳门大学。

台湾地区:台湾大学、清华大学、政治大学、辅仁大学。

2.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刻苦,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是指免初试,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二、学习方式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121日至12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报考点、报名方式

2019年,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见下文)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报名普通招考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报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不需要缴费。考生须在20181231前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邮件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ruc.edu.cn):

1)登录我校研招网(http://pgs.ruc.edu.cn/点击下载并填写《2019年港澳台地区学生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姓名处用简体中文书写自己的姓名。

2)考生报考所持身份证件

(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的二寸照片;

4)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注;以上材料仅须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我办邮箱,无须邮寄材料,但应在复试时按照各学院要求现场提供或邮寄相关材料及体检表(见下文)。

8.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联系中国人民大学进行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报考点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并在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 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免初试,须参加复试。

1.考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专业课,两门加试科目的考核在同一时间单元进行,各占5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与地点

1)初试时间:20194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专业的初试地点由中国人民大学安排。

3.复试时间与地点(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195月。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体检

考生复试时需提交相当于内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参照体检表样表(需登录我校研招网http://pgs.ruc.edu.cn/点击下载样表)。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和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六、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标准

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一)学费

1.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学术型硕士生标准 ,8000//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专业学位硕士生标准,详见有相关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博士研究生

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博士生标准。

(二)住宿费

住宿费用由我校按规定收取。

(三)奖学金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七、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录取学院的研究生教务秘书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并由录取学院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学生处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培养与学位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详见相应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通过的,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须按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九、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86-10-62513113

传真:86-10-62513113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pgs.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86-10-62515293   82509639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网址:http://io.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邮编:100872  


欢迎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咨询!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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