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援疆博士师资计划”招生简章
为加快新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教民[2014]4号),教育部决定自2015年起实施“985工程”高校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以下简称“援疆博士师资计划”)。该计划定向新疆高校就业。2020年,教育部安排中国人民大学为石河子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定向培养师资。招生计划及定向高校情况如下:
一、招生培养计划
序号 |
定向高校 |
计划人数 |
1 |
石河子大学 |
2 |
2 |
新疆农业大学 |
1 |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按《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考生须为定向高校的在职教师,或与定向高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应当通过定向高校人事部门的资格审核,并取得报考资格,有关报考资格审核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定向高校人事部门。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报名程序、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考核程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须将加盖定向高校人事部门公章的《中国人民大学“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定向高校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或定向高校在职证明、连同其他博士生报名材料一并提交给报考学院,交报名材料时间及方式请见报考学院的网站。
(四)复试和录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我校将在综合考生考试情况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录取考生不占用学院招生计划。
三、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定向学生获得博士学位并按照协议到定向高校工作后,薪酬福利、进修培训、劳动关系管理等事宜按照定向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定向考生如不按协议就业,须严格按有关违约规定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并承担定向高校向考生本人采取的一切司法途径追责。
附:中国人民大学“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考生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各学院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XXXX学院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