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不提供成绩排名;
2. 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于3月2日-3日向我校相应招生学院提出查询申请(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查询,异地考生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准考证复印件前来查询);
3. 我校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9日左右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
4. 研究生复试定于3月21日-22日进行(具体时间届时见各学院复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