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从香港、澳门、台湾

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3、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包括教育部全日制奖学金研究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和自费兼读(在职)制研究生三种类别。

三、培养费

培养费分两次交纳,第一次交费时间为2005年9月初,第二次交费时间为2006年9月初。

1、  教育部全日制奖学金的研究生免交培养费。

2、硕士生培养费:

三年制硕士生培养费36000元,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交纳24000元,第二次交纳12000元;

实行弹性学制的硕士生培养费30000元,第一次交纳20000元,第二次交纳10000元;

3、博士生培养费42000元,第一次交纳28000元,第二次交纳14000元。

四、报名时间

    200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报名地点

  1、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6)  

    2、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3、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4、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8453458       图文传真:(010)68948227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六、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力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名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

七、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个专业。

    2、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可申请教育部为港、澳、台人士设立的奖学金。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

硕士生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博士生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专业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满分值均为100分。

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  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5年4月。

    地点:广州: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澳门:由澳门基金会(澳门科教文中心)安排;

    3、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5年6月5日之前。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详见博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中①②),两

门加试在同一时间单元进行,各占50分。

九、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资料、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获得教育部奖学金的考生的通知书于8月底由学校传真给考生本人。

十、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

食品科学、应用化学、生态学、环境科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美术学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在专业名称前做“*”号标记)。

其他专业实行弹性学制。

2、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十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三、待遇

获教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培养费外,另发生活补助费。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硕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币。

住宿、教材等费用由我校按规定收取。各项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计价收费。

    考生如有不明确事宜,欢迎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查询。

地址:北京中关村大街59号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86-10-62511466)  

传真:86-10-62515340 Email:yzhaoban@mail.ruc.edu.cn                

网址:http://pgs.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