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系2008年硕士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
二、化学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专业复试小组:
无机化学 3人 有机化学 5人
物理化学 6人 应用化学 4人
三、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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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政治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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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 |
45 |
45 |
90 |
90 |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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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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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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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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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将根据考生所报学校及所考科目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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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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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教育部2008年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者将不予录取。
四、化学系2008年硕士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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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有机化学 |
无机化学 |
物理化学 |
应用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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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
化学综合笔试(100分) (重点考察化学的基础知识及实验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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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
综合面试(15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与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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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 |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50分,其中听力20分,口语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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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综合,主要考察有机、无机、分析和物化四大化学的基础知识及实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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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考生按照安排的面试次序,(按照专业)分别进行。考生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全部问题
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
(二)复试时间及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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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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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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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楼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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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综合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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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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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化学 地点 理工楼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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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 地点 理工楼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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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 地点 理工楼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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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地点 理工楼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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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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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1.化学综合成绩60分以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各项复试成绩合格者,按初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成绩占50%加权求和,按成绩排序决定录取。
五、体检
1. 时间:
2.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
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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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将网上下载的《体检表》装订后,填好体检表上相关个人信息。调剂考生体检前到化学系领取体检表(理工楼203室),填好体检表上相关个人信息、贴好照片(加盖化学系公章)。《体检表》和《化验单》上必须写清楚考生所报考的院系和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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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当日11:00以后不再接待体检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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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体检结束后及时将表交到体检现场的 “交表处”。
化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