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劳动人事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安排
一、
复试资格(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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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 |
政治 |
英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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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经济学 |
60 |
60 |
90 |
90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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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劳动关系学 |
60 |
60 |
90 |
90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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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力资源管理 |
60 |
60 |
90 |
90 |
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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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保障 |
60 |
60 |
90 |
90 |
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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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研究生院的要求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同时请考生详细阅读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单独考试的考生能下载《复试通知书》的即可参加复试,不能下载的即为没有达到复试分数要求。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140%。
二、
报到
时间: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学、社会保障(含统考、单考)等三个专业是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是
地点:求是楼347室(从该楼西侧进楼上3层)。
提交材料: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有效身份证明;4.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单考生还需另提交:5.两份专家推荐书。
三、
笔试(100分)
科目:劳动经济学专业: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关系学专业:劳动关系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社会保障专业: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复试参考书目详见人民大学网站(进入硕博招生—招生信息—参考书目)。
时间:
地点:报到时详见《笔试安排》。
四、
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50分,专业课与综合素质150分,同时进行)
时间: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学、社会保障(含统考、单考)等三个专业是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地点:报到时详见《面试考生分组安排》。
五、
体检 详见按研招办的安排,如个人另有安排请自行与校医院联系。
六、
其他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复试通知书入场。
2、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按3门(专业课笔试、外语、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别计分,其中有一门不及格(各科及格线为专业课笔试60分、外语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9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占70 %)+复试总成绩(占30%)。
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录取原则是根据学校核定给我院的名额(含全奖、半奖、缴费)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选导师
由于是差额复试,选导师的工作将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告知。
4、调剂
根据学校的规定,总成绩靠后的考生有可能不被录取。如果该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的要求,可自行联系其他学校调剂录取(详见人大招生网站有关调剂的安排)。我院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不被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