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文学院制订了本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办法,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1、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分数线为:55 55 90 90 355

3、成立文学院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研究生外语测试小组,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名单另附。

    4、由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文学院“专业综合课”(笔试)试题的命制工作和同等学历加试科目试题的命制和复试工作,由外语测试小组负责制订测试方案统一命题,由各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小组负责各专业课口试试题的命制工作。

    5、考试办法(及范围):

专业综合课(笔试):按照文学院一级学科,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给考生留有一定的选择余地,主要考察考生关于学院以及学院下属各个学科的一般性的基础知识。

由本院外语测试小组制订方案统一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的对话能力与听力水平。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的主要内容为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6、复试考试时间:

①专业综合课(笔试)考试时间:331日上午8:3011:30,满分100分。

②外语测试时间:331日下午2:305:00,测试分组进行,事先命题,抽签进行,满分50分。

③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考试时间:331日下午2:305:00,由各专业的硕士生复试小组组织面试,事先命题,抽签进行。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④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31日下午2:005:0041日上午8:3011:30

    7、复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30%。

 

文学院

200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