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劳动人事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安排

 

一、         复试资格(统考)

序号

专业

政治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总分

备注

1

劳动经济学

56

56

90

90

345

 

2

劳动关系学

56

56

90

90

345

 

3

人力资源管理

56

56

90

90

345

 

4

社会保障

56

56

90

90

364

 

凡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研究生院的要求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同时请考生详细阅读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单独考试的考生能下载《复试通知书》的即可参加复试,不能下载的即为没有达到复试分数线。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140%。

二、         报到

时间:329日(周四)900—1600

地点:求是楼347室(从该楼西侧进楼上3层)。

提交材料: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明;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单考生还需另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

三、         笔试(100分)

科目:劳动经济学专业: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关系学专业:劳动关系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社会保障专业: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复试参考书目详见人民大学网站(进入硕博招生招生信息参考书目)。

时间:331日(周六)900—1100

地点:3201(教三楼2层)。

四、         同等学力加试

科目:社会保障专业:1.劳动经济学;2.社会保险

复试参考书目:1《劳动经济学》曾湘泉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2.《社会保险》 侯文若、孔泾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

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五、         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50分,专业课与综合素质150分)

时间:330日(周五)全天,830开始至结束

地点:报到时详见《面试考生分组安排》。

六、         体检329日(按研招办的安排进行,如个人另有安排请自行与校医院联系

七、         其他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时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复试通知书入场。

2、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按3门(专业课笔试、外语、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别计分,其中有一门不及格(各科及格线为专业课笔试60分、外语3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9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占70 %+复试总成绩(占30%)。

考生总成绩将在网上公布,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录取名单根据学校核定给我院的名额(含全奖、半奖、缴费)由学院确定,将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选导师

由于是差额复试,选导师的工作将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告知。

4、调剂

根据学校的规定,总成绩靠后的考生有可能不被录取。如果该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的要求,可自行联系其他学校调剂录取。(详见人大网站有关调剂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