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学院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复试规则制定)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划定分数线原则、我院考生成绩和生源情况,财政金融学院决定报考我院各专业的2007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政治56分,外语56分,专业课一90分,专业课二90分,总分360分。
一.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本院具体复试办法。
2.组织成立硕士复试小组。
3.负责本校、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接收。
4.负责专业课笔试、口试题目命制,外语口试方案制定。
5.审核复试结果。
6.确定录取名单。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二. 领导小组
组长:任淮秀
组员:谭荣华 张洪涛 朱青 庄毓敏 汪昌云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 专业综合课笔试:专业主干课(见附录),2小时题量,满分100分。
2. 英语听力考核及口试 听力考试在专业课笔试前进行,统一播放录音磁带。口试由精通英语的专业教师组成口试测试小组,每组2位教师。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回答问题。教师根据各人表现给予成绩,听力满分20分、口试满分30分。每人口试时间约20分钟。
3.
专业课口试及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课口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考察其它知识技能、科研成果、特长兴趣、思想政治状况等,满分50分。参加复试的教师原则上
4. 同等学力考生另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考试科目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专业综合课科目不同,考试为笔试,3小时题量,满分100分。
5. 我院按录取人数120%以上比例确定复试名额。
四.复试成绩计算
1.英语口试听力、综合素质30分以上,专业课笔试、口试、同等学力加试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
附录:专业主干课
财政学:财政学、中国税制、财政管理
财税电算化:财政与税收、计算机基础、数据库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公司财务、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证券投资学
税务:中国税制、国际税收、财务会计
金融工程:金融工程、货币银行学、公司财务、固定收益证券
保险学:保险学、保险法、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风险投资:货币银行学、公司财务、投资学、风险投资基础
特别通知:复试后金融学专业、金融工程专业随即进行实验班选拔考试,具体办法请见财政金融学院网站:sf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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