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劳动人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        我院复试分数线如下:

劳动经济学:政治60 外语55 专业 90  专业二 100 总分335

人力资源管理:政治60 外语60 专业一90 专业二100 总分350

社会保障:政治 60 外语 60专业 90专业二 100 总分350

二、        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提交材料: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论文。

三、        笔试(100分)

科目:劳动经济学专业:劳动经济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社会保障专业:社会保障学

复试参考书目与初试相同。

四、        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试50分,专业课与综合素质15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每个外语口试小组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口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每名考生口试时间10分钟左右。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

五、        体检(按招办的安排)

六、        注意事项

1、              录取原则

录取名单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学校核定给我院的名额依次确定。

2、              选导师

由于差额复试,选导师的工作将在寄发政审(或调档)通知书时告知。

劳动人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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