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初试

2016年深圳研究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5-12-17 09:35:29 来源: 点击:

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深圳研究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在经济建设和改革放开中的作用,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拓展办学空间,我校在深圳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并于200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2016年我校在深圳研究院拟招收博士生专业为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2016年起,我校在博士生教育方面大力推行一系列综合改革措施,敬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

2016年我校博士生报名在学信网全国博士生统一网报系统进行(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进入),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等。


二、报考条件

()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69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69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69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特别说明:我校部分学院及导师对2016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查看专业目录(网址http://zyxw.ruc.edu.cn/pages/zsml/2016/bs/index.asp)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因错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511201000-12301700

2016 1111000- 2191700

2.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未经修饰的电子照片,自行填报报考信息。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深圳研究院招收博士生的来源主要为华南地区及至港澳地区,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在职定向”:基本学制4年,入校后至少全脱产学习一年,录取考生应交纳学费,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2)深圳研究院招收的博士生第一年培养原则上回学校本部。

(二)网上确认

考生本人自行在学信网报名系统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2016222-28日。

对具备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将由各学院组织对其学历学位信息及考生个人信息进行比对、确认。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网上确认,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各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需符合相关学院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的要求。

2.报考其它学院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8)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9)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各学院如还要求提供其它材料的,由各学院负责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务必通过微信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各学院的考核程序,详情请见相关学院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报考其它学院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6314-17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yz.chsi.com.cn

2.初试日期2016319-20日。

3.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均进行公示。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64月上旬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6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学院的复试内容,详情请见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2)报考其它学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组织公示。

根据实际情况,我院每年博士生招生计划为15人。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66月中下旬。

六、学习年限

2016年起,我校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人·学年。深圳研究院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安排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http://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联系电话:0755-2654858126548552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