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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

时间:2015-11-10 16:26:06 来源: 点击: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6年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以及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开展博士生招考制度的“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改革试点工作。

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的所有博士生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信息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均须按《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完成报名、复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程序。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及附件中各试点学院的工作方案。

特此说明。


附件:

新闻学院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信息学院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劳动人事学院劳动经济学专业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商学院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化学系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农村与农业发展学院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哲学院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法学院2016年“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